2026內蒙古自治區(qū)黨政群機關(參公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和特殊職位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
各位考生:
內蒙古自治區(qū)黨政群機關(參公單位)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和特殊職位公務員筆試成績已發(fā)布,現(xiàn)將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時間和地點
2026年4月20日開始,具體時間地點詳見《資格復審通知書》。
二、需要攜帶的材料
1.《資格復審通知書》(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張紙上)。
2.《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戶口簿原件及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復印件或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限制戶籍(或生源地)職位且戶口保留在區(qū)外的高校畢業(yè)生(含2026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還須提供本人原盟市戶籍注銷頁及復印件或原盟市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加蓋檔案管理專用章的高考報名登記表復印件。
5.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026年應屆畢業(yè)生未頒發(fā)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加蓋學院(系)和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應取得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非應屆畢業(yè)生須持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第二學位、二學位及輔修學位報考者須持二學位專業(yè)認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二學位專業(yè)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xwrz.chsi.com.cn/gateway下載打印。特別提示:學信網上無法下載打印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攜帶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或頒發(fā)學歷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門進行學歷認證后下載打印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6.留學回國人員以留學取得學歷報考的,除須提供《簡章》和《職位表》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須提供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有關事項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www.cscse.edu.cn)查詢。
7.招考職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考生須提供本人工作(服務)單位的證明(證明中應有工作單位名稱、工作起止時間、單位地址、有關負責人姓名和聯(lián)系電話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忌诓煌瑔挝还ぷ?服務)的時間可累計計算。
8.招考職位要求考生具有其他工作經歷的,報考者須提供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9.報考定向招錄“項目人員”職位的考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或服務項目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退役軍人”須提供退出現(xiàn)役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高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須提供退出現(xiàn)役證件和國家承認的高等學校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或加蓋檔案管理專用章的高考報名登記表復印件,并由縣級及以上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加蓋公章。
“安排工作的退役軍士和義務兵”由自治區(qū)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會同盟市委組織部進行審核,復審時須提供退出現(xiàn)役證書和退出現(xiàn)役登記表。
10.報考定向招錄“嘎查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職位的考生,須提供加蓋所在蘇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工)委公章的報名表原件(一式二份),符合學歷降低條件的須提供工作期間本人或所在嘎查村(社區(qū))獲得自治區(qū)黨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文件(證書)復印件,符合加分條件的須提供相應榮譽的文件(證書)復印件。
11.報考定向招錄“艱苦邊遠地區(qū)事業(yè)編制人員”職位的考生,須提供所在單位編制本含本人頁復印件、公開聘用審批表或聘用文件復印件和所在單位出具的歷年考核無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證明,符合加分條件的須提供相應榮譽的文件(證書)復印件,復印件和證明均須加蓋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公章。
12.報考定向招錄“殘疾人”職位的考生,須提供有效期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13.報考特殊職位公務員的考生,須提供本人工作(服務)單位的證明(證明中應有工作單位名稱、工作起止時間、所從事工作內容、單位地址、有關負責人姓名和聯(lián)系電話等)和勞動(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14.招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5.《資格復審承諾書》(詳見附件1)。
特別提示:
考生參加資格復審時,須將材料按上述順序,區(qū)分原件和復印件整理成兩類,復印件由審核人員留存。
三、復審流程
1.考生按照指定時間到達資格復審地點。
2.核驗身份證、《資格復審通知書》。
3.審核人員對考生所提供材料進行審核。復審合格的由工作人員在《資格復審通知書》上簽字,并加蓋“資格復審合格”章,作為考生參加體能測評或面試的憑證。
四、有關要求
1.資格復審重點審核考生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錯填民族、獲獎信息導致加分的,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以及未經資格復審部門同意且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并按照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招錄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lián)系到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錯填、漏填民族、獲獎情況等個人信息導致未加分的,加分情況不予補充計算。
2.對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考錄工作全過程,在考錄過程中的任何環(huán)節(jié)及試用期間發(fā)現(xiàn)有報考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嚴重影響錄用情形,查有實據的,一律取消錄用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理,記錄在案。
3.放棄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填寫《放棄資格復審聲明》(詳見附件2)并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將《放棄資格復審聲明》掃描件(PDF等格式)或圖片(JPG等格式)發(fā)送至指定郵箱。未按要求發(fā)送《放棄資格復審聲明》且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并按照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招錄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lián)系到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
4.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在規(guī)定時間到達規(guī)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可與所報考招錄機關聯(lián)系。
特別提示:
考生請勿將個人信息、考試成績等透露給任何機構和個人,如考生個人信息和權益受到侵害,請保存好有關證據,及時向相關部門進行反映。
五、咨詢電話
咨詢時間:
2026年4月20日至4月26日(9:00-12:00 14:30-17:30)
招錄機關咨詢電話:
自治區(qū)生態(tài)環(huán)境廳
0473-3038982、3038984
自治區(qū)林業(yè)和草原局
0471-3380215、03380609
內蒙古自治區(qū)公安廳
0471-6552281、6550200
內蒙古自治區(qū)人民檢察院
0471-4628937、4628914
內蒙古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
0471-6986620、6986418
內蒙古自治區(qū)監(jiān)獄管理局
0471-3964992、2399925
內蒙古自治區(qū)戒毒管理局
0471-6291012、5316820
呼倫貝爾市委組織部:0470-8229638、8357516
呼和浩特市委組織部:0471-4806370、4807047
包頭市委組織部:0472-7100102、7100103
烏海市委組織部:0473-8991629、8991641
烏蘭察布市委組織部:0474-8329696、8320022
通遼市委組織部:0475-5776421、5776337
赤峰市委組織部:0476-8821980、8872561
鄂爾多斯市委組織部:0477-8988622、8983323
巴彥淖爾市委組織部:0478-8659208、8565723
錫林郭勒盟委組織部:0479-8223309、8225517
興安盟委組織部:0482-8267661、8267658
阿拉善盟委組織部:0483-8332325、8333181
政策咨詢電話:
0471-12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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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qū)公務員局
2026年4月17日
原標題:關于內蒙古自治區(qū)黨政群機關(參公單位)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和特殊職位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事宜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impta.com.cn/dangzhengqungwy/2026417234351.asp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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