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2025年市直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為改善和優(yōu)化公務員隊伍結構,建立健全來自基層的公務員培養(yǎng)選拔機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文件精神,經(jīng)研究,決定開展新余市2025年市直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為本次遴選工作順利進行,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單位和職位
1.遴選單位:市直部分實施公務員法的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
2.遴選職位: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或相當職務職級層次的公務員(參公人員);一級及以下法官。
具體職位詳見《新余市2025年市直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可通過新余黨建微信公眾號查詢。
二、報考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范圍
1.新余市范圍內(含中央、省駐市單位)縣級以下實施公務員法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新余市范圍內(含中央、省駐市單位)縣級以下參公單位中已進行參公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參公人員。
3.新余市范圍內自2018年后因黨政機關和事業(yè)單位機構改革,從縣(區(qū))參公單位劃轉安置在非參公事業(yè)單位且在編在崗,并在原參公單位已進行參公登記的參公人員。
通過公開考錄、公務員轉任(調任)、軍轉干部安置等依法依規(guī)進入?yún)⒐珕挝坏膮⒐藛T,可以報考機關公務員職位。
(二)報考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及以上公務員法實施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經(jīng)歷(計算時間截至2025年10月底,含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
除應符合在本級機關或現(xiàn)工作單位的最低工作年限要求外,還須在現(xiàn)單位連續(xù)工作1年以上。
5.除遴選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外,年齡一般為38周歲及以下(1986年11月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可放寬到41周歲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具體要求以職位表為準。
6.現(xiàn)任職務職級符合報考職位的職務職級層次要求。
7.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合格的視為稱職等次。
8.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具有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jīng)歷。
10.符合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職位表),其中專業(yè)分類按照教育部頒發(fā)的專業(yè)設置目錄執(zhí)行,相近專業(yè)或者目錄中沒有的專業(yè),符合職位需求及專業(yè)分類原則的,需在報名前經(jīng)公開遴選單位同意和市委組織部確認后,方可報考。
11.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因犯罪被單處罰金,或者犯罪情節(jié)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處罰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鄉(xiāng)鎮(zhèn)機關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如2014年2月18日以后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工作未滿5年(含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等。
7.尚在任職試用期或提拔(進一步使用)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遴選任職后即構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公務員所在單位黨組(黨委)和縣(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應當切實履行把關責任,充分考慮人選的政治素質、專業(yè)素養(yǎng)、工作實績和一貫表現(xiàn),對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或有不宜作為遴選人選的情形的,不得同意或者推薦其報名。
三、遴選方式
采取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
(一)各遴選職位計劃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5。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經(jīng)遴選單位商市委組織部同意,可降低開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達不到最低比例或遴選單位無降低比例意愿的,相應調減職位計劃數(shù)或取消該職位。
(二)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結束后,將劃定合格分數(shù)線。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比例確定各職位面試入闈人員名單,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面試。面試比例一般為1:3,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遴選單位報市委組織部同意后,可以適當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達不到最低比例或遴選單位無降低比例意愿的,相應調減職位計劃數(shù)或取消該職位。
遴選單位可以在面試后加試。加試成績計入面試成績,占面試成績的30%。需要加試的崗位,參加面試人員均參加加試,因人員放棄等原因達不到1:2的,相應調減職位計劃數(shù)或取消該職位。
(三)筆試成績、加試成績、面試成績均設置為100分,總成績計算方法為:
無加試科目的: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有加試科目的: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70%+加試成績×30%)。
考試成績由遴選單位及時通知考生本人。
(四)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差額確定考察人選。同一職位遴選人數(shù)為2人及以下的,遴選計劃與考察對象人數(shù)比例為1:2。同一職位遴選人數(shù)為3人及以上的,考察比例為1:1.5(遇小數(shù)點進一位)。
(五)遴選單位根據(jù)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人崗相適的原則,集體討論擇優(yōu)確定擬遴選人員,不唯分取人。
各遴選單位不得擅自終止遴選程序??忌栽阜艞夊噙x資格的,應在面試資格審查前提出,之后放棄資格的,將記入遴選人員失信記錄庫,3年內不得參加市直單位公開遴選。
四、遴選工作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本次遴選采取個人自薦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時間為:2025年11月6日9:00至11月7日18:00。資格初審時間為:2025年11月6日9:00至11月8日12:00。報考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遴選單位現(xiàn)場報名并參加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的,由遴選單位通知報考人員另行領取筆試準考證。
每名報考人員限報考一個職位。因報名人數(shù)不足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的職位被取消后,之前報考該職位的人員可以改報其他職位,除此之外,報名并通過了資格預審的報考人員不能改報其他職位。在規(guī)定時間內沒有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本次遴選考試采取誠信報考的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貫穿遴選全過程。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遴選公告、職位要求和《新余市2025年市直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有關問題的說明》(附件4),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證書等職位要求的相關資料,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被取消遴選資格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遴選職位有專業(yè)要求的,本科專業(yè)分類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附件2)執(zhí)行,研究生專業(yè)分類請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https://yz.chsi.com.cn/)點擊“專業(yè)庫”查詢。
報名結束后,遴選單位應填寫《新余市2025年市直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人員名單匯總表》及時報市委組織部。
(二)筆試
筆試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筆試考試科目為一門,總分為100分。筆試實行AB分卷測試,A卷側重測查考生常見公文寫作能力;B卷側重測查考生綜合文稿寫作能力。筆試時間為2025年11月15日(星期六)。筆試的具體時間、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三)面試(加試)
面試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加試工作在市委組織部指導下由遴選單位組織實施。
1.資格復審。面試前,由遴選單位通知入闈面試人員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審查中,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對取消或放棄面試資格產生的面試人員空缺,由遴選單位按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并在面試前一天在網(wǎng)上公示。資格復審通過的,方可參加面試。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登記表》《誠信報考承諾書》原件、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和公務員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近兩年工作業(yè)績報告(2000字左右,含電子版)以及遴選單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資格復審結束時,遴選單位將資格復審通過的報考人員的報名推薦表交市委組織部。推薦表“遴選單位意見欄”應簽名蓋章。
2.面試時間。面試工作于2025年12月上旬完成,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形式。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面試、結構化小組面試等形式進行。
4.職位需要加試的職位,只加試一個科目,滿分為100分。加試工作需在面試后一天內完成,具體時間、地點由遴選單位確定并通知報考人員。
(四)考察、確定人選和體檢
考察、體檢工作在市委組織部指導下,由遴選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1.考察。面試結束后,遴選單位根據(jù)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按規(guī)定比例差額確定考察人選并告知報考人員及其單位主管部門。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入闈考察。入闈考察人員排名不分先后。
遴選單位要派出有組織人事工作經(jīng)驗和熟悉擬遴選職位情況的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職位匹配度等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zhí)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并據(jù)實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市直單位。
考察組要查閱干部人事檔案,核實錄用審批表、公務員登記表、年度考核登記表及其他需要核實的情況。如出現(xiàn)檔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準認定前一律暫緩考察并停止后續(xù)程序??疾熘幸髑蠹o檢監(jiān)察、綜治、信訪、誠信、公安、意識形態(tài)、失信執(zhí)行等方面意見。
考察可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進行,根據(jù)需要還可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干部群眾和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jiān)察機關、機關黨組織的意見,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對在基層一線窗口單位工作的考察對象,要注意聽取服務對象的意見。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應當積極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2.確定人選。遴選單位綜合考察情況和職位需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人崗相適的原則,集體研究擇優(yōu)確定擬遴選人選。考察對象的考試總成績不作為確定遴選人選的依據(jù)。
3.體檢。遴選單位集中組織擬遴選人員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
4.遞補。體檢階段,擬遴選人員體檢不合格,由此產生職位空缺的,由遴選單位決定是否遞補,事先應報市委組織部備案。除體檢階段遞補外,在面試結束后,不再遞補。
遴選單位確定擬遴選人員后,書面報送市委組織部。
(五)公示、試用和辦理轉任手續(xù)
1.公示。市委組織部對遴選單位報送的擬遴選人員統(tǒng)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試用。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經(jīng)市委組織部同意后,由遴選單位通知擬遴選人員到崗試用。試用期為3個月,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須事先報告市委組織部同意。試用期間,不轉移行政關系和工資關系。
3.辦理轉任手續(xù)。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由遴選單位書面向市委組織部申請辦理轉任手續(xù)。
職位咨詢電話:見職位表(直接聯(lián)系遴選單位)
政策咨詢電話:0790-6459091
附件:
1.《新余市2025年市直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
2.《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
3.《新余市2025年市直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
4.《新余市2025年市直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有關問題的說明》
5. 誠信報考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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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余市委組織部
2025年10月29日
原標題:新余市2025年市直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ULVtx0oW9-AJu0cmpqaqEw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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