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沽源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招18人】
(三)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考試由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tǒng)一組織,采取閉卷方式參加公共科目筆試。
公共科目筆試包括《職業(yè)能力測驗》、《公共基礎知識》,兩部分比例約為5:5,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擬定于9月10日,具體筆試時間、地點安排詳見筆試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報名時通知。
應聘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考試時間、地點、考場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法定有效身份證件。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入場考試。
3.成績查詢。筆試結束十日后,在沽源縣門戶網站公布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選名單,請考生及時上網查詢。
對在筆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的考生,根據(jù)招聘計劃和筆試成績,分職位按不高于2: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全部進入面試人選。
筆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由沽源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劃定。
(四)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辦法進行,滿分100分,由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tǒng)一實施。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計算綜合考試成績,確定體檢考生名單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根據(jù)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報考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綜合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學歷高者優(yōu)先;學歷相同時,筆試高者優(yōu)先。
(六)體檢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應聘的,取消其聘用人員資格,經招聘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按考試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進行一次遞補。
(七)考核
對體檢合格者由用人單位對考核對象進行考核。在考核中發(fā)現(xiàn)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資格:
1.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
2.在考試結束后30日內未能提供本人學生檔案的;
3.不符合本方案招聘條件的。
對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八)公示
根據(jù)考試、考核結果提出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在沽源縣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
(九)決定聘用
由沽源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集體研究,根據(jù)考試、體檢、考核、公示結果,確定聘用人員,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
(十)辦理聘用手續(xù)
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用人單位為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合同及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編制類型
此次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為自收自支事業(yè)編制。
特別提醒:凡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證件審核、面試、體檢、考核、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在招聘期間,考生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變化的要及時通知招聘主管部門,避免因此造成后果。
政策咨詢電話:0313-5812296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313-5812141
原標題:沽源縣2016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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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8月15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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