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永定區(qū)事業(yè)單位招聘資格復審公告(第二批)
根據(jù)《2016年永定區(qū)第二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規(guī)定,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在招考職位的報考人員中按照招考計劃與報考人員1∶2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為2月20日(星期一)、2月21日(星期二),資格復審地點為永定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股(區(qū)治大院東樓1202室)。
三、資格復審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及職位規(guī)定需要提供的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報考“大學生村官”專項招聘計劃的考生,需事先到張家界市委組織部開具同意其報考本次專項招聘計劃的證明(含考核鑒定意見)。
3.報考職位有戶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5.委培或定向培養(yǎng)人員,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四、注意事項
1.考生需親自參加資格復審。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委托其他人員提交材料代為審查,代為審查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2.考生提供資料應真實、完整,與報考職位要求相符合,與報考時填寫的信息相符合。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和要求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3.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資格審查,不得進入面試。
五、遞補
因報考人員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而形成的面試人員空缺的,在該招考職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人員資格審查和體能測評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遞補人員名單不另行上網(wǎng)公布。
原標題:2016年永定區(qū)第二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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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永定區(qū)事業(yè)單位招聘資格復審名單(第二批)
張家界市永定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2月13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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