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廣東深圳市南山區(qū)政府采購及招標中心遴選職員公告【1人】
因工作需要,我中心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職員1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職員1名,具體崗位:南山區(qū)政府采購及招標中心招標部中級專業(yè)技術(十級)崗職員。
二、選調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工作責任心,作風務實肯干;
(二)具備職員身份且在編在職,具有專業(yè)技術中級職稱;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大學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
(五)具有五年以上法律工作經歷,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深戶,且歷年職員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一)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機關和監(jiān)察部門立案審查的;
(二)正在黨紀或政紀處分所規(guī)定的期限內或者處分影響期限未滿的的;
(三)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四)按照有關規(guī)定未滿工作服務年限的;
(五)相關資格條件截至時間2016年5月5日;
(六)有不符合職位任職要求的其他情況的。
三、選調程序與方法
(一)發(fā)布公告。在南山政府在線、南山區(qū)政府采購及招標中心等網站同時發(fā)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從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11日止。
2.報名資料。1、《深圳市南山區(qū)政府采購及招標中心公開選調職員報名表》;2、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張(含電子版);3、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4、學歷、學位證書及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明復印件(驗原件);5、深圳市職員聘用備案表或能證明職員身份的有關證明材料;6、其他與崗位資格條件相符的相關證明。報名者應確保所提供信息真實、準確,如與事實不符,取消其選調資格。(以上原件查驗后,僅留存復印件)
3.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將《報名表》及簡歷請投遞到電子郵箱liuym@szns.gov.cn。報名時間為:2016年5月5日至5月11日。
(三)資格初審。時間:2016年5月13日全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地點:深圳市南山區(qū)前海路1366號愛心大廈15樓窗口;聯(lián)系人:劉小姐;聯(lián)系電話:26561423。
根據報名者提交的資料,核對并審查是否符合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不符合選調條件者,取消報考資格。資格初審僅對報考人員如實提供的材料進行初步核對,其資格條件是否符合職位要求最終以資格復審、考察為準。
(四)考試。
由南山區(qū)政府采購及招標中心自行組織面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察。
南山區(qū)政府采購及招標中心對通過面試人員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xiàn),同時核實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遵守計劃生育政策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人選未按規(guī)定時間提供個人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考察結束后,經南山區(qū)政府采購及招標中心擇優(yōu)確定擬選調人選(如無合適人選,則取消本次選調)。
(六)辦理調動手續(xù)。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職員選調程序辦理工作調動手續(xù)。
四、其他
本公告由深圳市南山區(qū)政府采購及招標中心負責解釋。
原標題:南山區(qū)政府采購及招標中心公開選調職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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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深圳市南山區(qū)政府采購及招標中心公開選調職員職位表
南山區(qū)政府采購及招標中心
2016年5月5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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